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 2014-07-06 19:16:43 次阅读 公共基础 收藏 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D.犯罪行为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民通意见》(修改稿)第七十五条,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萧某要求李某偷小狗的行为明显违背法律相关规定,因此李某的承诺行为无效。故选B。 点赞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