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所戴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2014-07-07 11:23:45 次阅读 公共基础 收藏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所戴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A.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C.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B【解析】李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将王某打昏,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仅实施了盗窃财物的行为,所以构成盗窃罪。故选B。 点赞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