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必考考点:(005)选举制度(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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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1)普遍性原则(2)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原则

选举机构

直接选举

设立选举委员会

间接选举

(1)本级人大常委会

  

(2)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程序

  

直接选举

选区划分与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计票->确认和宣布当选

间接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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