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招录职位的补充说明 2015-10-16 17:31:52 次阅读 公务员 收藏 各位考生: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甘肃省通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均为我部省级直属机构,以上单位招录职位的工作地点和落户地址均为相应省会城市。 特此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2015年10月15日 点赞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