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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南屯昌县高中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公告(35人)

2019-12-14 09:27:53教师157 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师资紧缺现状,优化学科教师结构,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师资紧缺现状,优化学科教师结构,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2019年屯昌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5名高中急需紧缺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公开招聘高中急需紧缺教师3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岗位一致;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过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2月12日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屯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12月12日至12月2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即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以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岗,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259。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高中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贴本人近期照片及在“本人承诺”一栏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

  (4)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属行政主管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12月28日16: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内,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并将初审情况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招聘学科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60%,《专业基础知识》占4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分设高中语文、高中英语、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历史、高中生物、高中体育、高中音乐、高中数学、高中心理、高中美术等11个学科,重点考查考生适应高中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考生须提供《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高中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现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两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两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予聘用;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政审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政审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个人学历档案及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等原始材料进行审查。因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资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择学校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岗。

  2.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3.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上岗,逾期未报到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5.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提出调动。

  四、试用期考核

  被聘用教师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情况说明及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六、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高中急需紧缺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67819116,监督电话:678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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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高中急需紧缺教师岗位需求表
2019年屯昌县公开招聘高中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

  屯昌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