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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教师招聘公告(106人)

2020-08-12 20:32:27教师85 收藏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政策,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直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和方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政策,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直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6名,涉及78个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往届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兵度团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教育信息网(http://www.xjbtedu.cn/)、兵团教育局政务网(http://btjyj.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猎聘网为指定报名网站。

猎聘网报名网址为:https://campus.liepin.cn/btjuj2020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10:00至8月20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2日10:00至8月20日20: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2日10:00至8月21日12:00。

咨询方式

 

(二)笔试时间、方式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6日。

笔试方式:线上笔试。

(三)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线上面试。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要求

招聘工作程序: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往届毕业生岗位,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进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岗位,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2020年度兵团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猎聘网(https://campus.liepin.cn/btjuj202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签字扫描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在2020年8月21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4.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登录猎聘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

5.笔试开考比例。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猎聘网公布,予以退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依照报考岗位类别,笔试分为教育教师类、医疗卫生类、综合管理类。各类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测试相关内容请查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仅供参考。

2.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兵团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和兵团教育局政务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和兵团教育局政务网公布。

(四)面试

1.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教师岗位面试设置试讲、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职业态度等;答辩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的综合素质等。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和兵团教育局政务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考生所在地三甲及以上医院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兵团教育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8339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教育信息网、兵团教育局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兵团教育局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6283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3882978155,028-6101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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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4.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