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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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5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2026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4月3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工作日)直接到崇州市教育局教师服务中心办公室(崇州市崇庆中路148号2楼206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8-82184821。

  (三)报名程序:

  1.上交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附件2)1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1份)。2026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组成。

  (1)资格初审。由崇州市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初审情况、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资格复审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hongzhou.gov.cn)公告。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8:1及以上的设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按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8:1的,该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再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由崇州市教育局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及名单报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考核通知书。

  3.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若发现应聘人员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在《2026年崇州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情况和招聘岗位调减(取消)情况将于考核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考核

  由崇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临时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

  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考核方式: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答辩。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2.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3.其他要求:考核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因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比例时,考核正常进行。

  4.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在考核地点当场公布并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崇州市教育局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复检由主管机关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递补1次。

  体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1次。

  八、聘用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崇州市教育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原则上须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年。

  九、咨询及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受理部门: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82218223。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教育局(028-82313245)、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208550)。

  附件:1.2026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6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崇州市教育局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原标题:2026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2026-03/12/content_19a96567baef4cc5bac0da8cbb1556c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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