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春季博硕人才选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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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邯郸市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26名,全部为全额财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博硕人才3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26名,工作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选聘专业及要求等详见《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岗位条件信息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QS世界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资格复审环节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2026年应届生或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级)且在相关行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2026年应届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相关行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3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

  5.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参加本次博硕人才选聘。

  6.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7.《岗位条件表》中学科专业设置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等。岗位信息表专业代码为2位阿拉伯数字的为学科门类,包含该学科门类全部专业;专业代码为4位阿拉伯数字的为一级学科,包含该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6位及以上阿拉伯数字(含特殊字符)的为具体专业名称。

  历次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8.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3月16日(含当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工作人员;

  5.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已通过邯郸市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其他单位测评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六、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至3月27日17: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各项报名信息及材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功能,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者需通过两步完成报名信息上报。

  第一步:应聘人员登陆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dyz.edu.cn/),注册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各项报名信息;

  第二步:应聘者要将所有的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图像文件,把所有扫描文件生成以“姓名+所学专业”命名的压缩文件包,将此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hdyzgkxp@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应聘者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条件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相关证明等。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12:00。

  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3月16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笔试测评

  如某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数超过5:1,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笔试成绩只用于筛选参加面试环节人员资格,不计入总成绩。

  如增加笔试,笔试测评公告和考试安排将于3月30日左右,通过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职业教育政策、综合能力等。笔试设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

  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选出参加面试测评人员,参加面试测评人员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5:1,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同入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成绩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

  3.面试测评

  (1)博士研究生岗位由专家小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评审后依据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聘。

  (2)硕士研究生岗位测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包括试讲和答辩。测评时间总共为15分钟,每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答辩题目为1道。先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按照指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题目提前3天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布,不安排现场备课),然后专家评委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答辩。同岗位、同场次试讲、答辩题目相同。测评满分100分,根据每名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采取“体操打分”方法进行综合打分,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分,测评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则经研究后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

  4.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核。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聘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5.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6.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d.gov.cn/index.html)、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d.gov.cn/)和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dyz.edu.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其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政策及待遇

  1.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2.博士研究生实行“一事一议”。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笔试、综合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

  6.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我们将及时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通知,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网站公告。

  7.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3105588850(办公电话);

  15133066658(工作日接听)

  监督电话:0310-5588989

  附件1:邯郸幼专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岗位条件信息表

  附件2:2026QS世界大学排名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3月13日

  原标题: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d.gov.cn/zxzx/gggs/202603/t20260313_2193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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