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所属事业单位 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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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青白江区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及具体情况可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查看。

  二、 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符合《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的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部属院校毕业公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凭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在报名时需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以及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相似专业名称等情况,在原件核验时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三、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6.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7.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2026年8月1日及以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3月31日。 报名开始后将个人报名需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bjjyjrsk@163.com)。报名人员须将报名资料打包,文件夹名称以“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2)现场报名:

  ①2026“蓉漂人才荟”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活动

  活动时间:暂定5月

  活动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

  ②2026“蓉漂人才荟”广州城市行活动

  活动时间:暂定5月

  活动地点:广州市白云国际会议中心

  具体工作行程根据招聘活动主办方日程安排确定,在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可能会有变更,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首页“公示公告”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报名表、简历和相关资格证等资料交至报名点位。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

  4.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如系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6.荣誉证书、能证明自己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8.202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提交补验。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邮箱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造成聘用单位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果于4月1日前发送至应聘人员邮箱。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由青白江区教育局通过邮箱发放初面(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于现场报名结束一周内发送至考生邮箱。

  应聘人员应在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并收到准考证后,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并粘贴照片。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情况及该岗位是否需要增加笔试的公告将于现场报名结束一周内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初面(笔试)的,责任自负。

  五、 考核方式

  考核原则上由初面(笔试)和综面两个环节组成。按照先初试(笔试)后综面的程序进行。

  (一) 考核比例

  当招聘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岗位数之比大于30:1时,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面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当招聘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小于

  30:1时,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初面,根据初面成绩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面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原件核对校验。初面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研究后,可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二) 初面(笔试)

  1.初面

  (1)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初面准考证》为准。

  (2)初面为无学生试讲,满分为100分。

  (3)初面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综面人员名单在初面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2.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名称:《教育学科能力测试》

  考试内容: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逻辑推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报考学科基础知识等。

  (3)增加笔试环节岗位的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综面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面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综面。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最终成绩以综面为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青白江区教育局负责进行。对初面(笔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资料随初面(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综面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青白江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由青白江区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综面。综面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岗位与应聘人员2:1的比例,在参加初面(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有岗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将该岗位全部人员确定为进入综面人员。

  综面成绩为最终成绩,综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综面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综面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综面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成绩公布及签订协议。各招聘岗位在达到综面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双方约定好其他补充事项及违约事项。若综面成绩相同,则按照初面(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的拟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综合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核总成绩及签约人员名单于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六、 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综面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面成绩相同的,按照初面(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综合面试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 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干部(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 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 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招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按照国家、省现行文件要求确定最低服务年限。并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 、注意事项

  涉及岗位调减或取消等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岗位拟聘人选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核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二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60305033(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纪律监督电话

  028-68936506(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成都市青白江区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2日

  原标题: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所属事业单位 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noticecontent.jsp?typeid=60&contentid=/frt/frtuploadfile/uploadfile/bulletin/2026/260312122929422260312122929422qpj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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