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春季博硕人才选聘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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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十万学子进邯郸”行动,吸引和集聚博硕人才,加快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32名,全部为全额财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概况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滏阳路1号。主要职能是培养具有扎实基础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等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综合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式

  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四、选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岗位需求表》,其中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等。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为世界大学QS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现场资料审核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2026年应届生或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级)且在相关行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2026年应届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相关行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上述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3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

  5.专业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的为一级学科,包含该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六位及以上阿拉伯数字(含特殊字符)的为具体专业名称;

  6.历次研究生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学院博硕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

  7.国(境)外留学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提供有专业翻译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国外学习课程的翻译证明,要求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8.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学院博硕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9.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参加本次选聘;

  10.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11.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按要求准确完整提供各项佐证材料,如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12.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

  本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13.在聘用之后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14.已就业人员参加应聘,报名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5.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3月16日(含当日)。

  (二)不在选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工作人员;

  5.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已通过邯郸市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其他单位测评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09:00至2026年3月27日17:00止。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各项报名信息及材料,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功能,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材料

  包括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已就业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电子版蓝底证件照片(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为文件名,身份证号末位为英文的需大写,扩展名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登录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报名系统(https://zhaopin.rsc.hdkz.edu.cn),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后,应聘者要将所有的报名材料扫描成JPG格式图像文件(不准用拍照图像),把所有扫描文件生成以“姓名+所学专业”命名的压缩文件包,将此压缩文件包以附件形式上传。

  (四)报名资格审核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根据网上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学院将通过报名系统发送“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和是否需要增加笔试”至应聘人员手机短信。

  (五)笔试

  如某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和计划选聘数超过5:1,将由学院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笔试,如需增加笔试,将通过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和考试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职业教育政策、综合能力等。

  笔试成绩只用于筛选参加现场资料审核资格,不计入总成绩。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出参加现场资料审核人员,参加现场资料审核人员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5:1,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同入选。

  进入现场资料审核人员名单在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告。

  (六)现场资料审核

  进入现场资料审核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核,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

  现场审核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已就业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应届生应聘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因现场资料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料审核合格者进入综合能力测评环节,综合能力测评人员名单和综合能力测评工作安排公告在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七)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包括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讲课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测,测评形式包括试讲和答辩,满分100分。第一部分是试讲,满分70分,时间10分钟;第二部分是答辩,满分30分,时间5分钟。两部分连续进行。

  测评顺序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决定。按照抽签顺序,每位应聘人员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测评要素为:专业知识、课程组织、心理状态、语言表达、行为举止等。

  试讲结束后,测评组根据答辩题目对应聘人员提问,答辩测评要素为:思维能力、认知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

  综合能力测评采取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并按“体操打分”方式计算测评分数,即对评委给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出平均分就是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测评得分。

  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岗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以下选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则经研究后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能力测评设合格分数为60分,综合能力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综合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学院博硕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网上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邯郸市人民政府官网

  (https://www.hd.gov.cn/index.html)、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d.gov.cn/)及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dkz.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将拟聘人员材料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10年,10年内如离职,将追回期间享受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拟聘人员不能按时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学历学位证书,不予备案、聘用。

  八、相关待遇

  邯郸市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有关待遇政策:

  1.享受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年龄分别不超过35岁、28岁),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随迁配偶对口安置工作、三甲医院绿色通道就医、乘公交游景区优惠等待遇。

  2.提供住房保障。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年龄分别不超过35岁、28岁),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的,可周转使用人才公寓。

  3.发放补助补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或生活补助。

  4.职称评聘。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九、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现场资料审核、综合能力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信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笔试、综合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

  6.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将及时在我院网站发布通知,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我院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

  7.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8571611(工作时间接听)

  监督电话:0310-8571626(工作时间接听)

  附件1: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报名表

  附件3:2026QS世界大学排名TOP500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3月13日

  原标题: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d.gov.cn/zxzx/gggs/202603/t20260313_2193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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