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为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集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设有总园和聚镇分园两家园所。因工作需要,我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产假顶岗教师和非在编保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产假顶岗教师1名、非在编保育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工作,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二)岗位条件
1.产假顶岗教师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毕业证书,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有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3)持有幼托机构健康证,年龄35周岁以下。
2.非在编保育员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持保育员证;有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3)持有幼托机构健康证;年龄40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参照《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22〕71号)精神执行。
四、报名须知
1.即日起至4月14日,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幼儿园邮箱xbzxyey@163.com。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照片: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仅产假顶岗教师提供)、保育员证书(仅非在编保育员提供)、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2.联系电话:13696963674郑老师
五、面试
(一)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结果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二)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仅产假顶岗教师提供)
4.保育员证书(仅非在编保育员提供)
5.纸质简历
6.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以上未尽事宜由幼儿园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招聘岗位表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
2026年4月7日
原标题: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604/t20260407_11435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