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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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范围为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5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 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

  5. 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受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采取网上系统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邮箱、现场等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zp.jlen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6年4月13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登录报名网站填报信息。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个人简历(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等)及公安机关开具的自出生之日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线上证明无效)。其中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2.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及时查收报名所用的电子邮箱,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查询到资格审查结果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

  (三)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无犯罪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时(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如超过招聘部门(单位)一个工作日内承载面试人数最大值时),采取多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按照岗位计划数1:3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成绩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布。(https://rsc.jlenu.edu.cn/index.htm)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到达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按要求到指定机构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6年12月31前毕业的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该岗位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2027年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6年的,可视为2026年毕业生)。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jlenu.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我校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网址、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中“报名网址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 招聘单位电话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0431-86908045、86906128

  (二)招聘单位纪检监督电话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0431-86907956

  (三) 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9968301

  (四)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908045、86906128

  附件:

  1.2026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报名指南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26年4月9日

  原标题:2026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文章来源:https://www.jlenu.edu.cn/info/1114/183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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