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编制外聘用)1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宜宾学院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宜宾。学校肇始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宜宾师范学校,1978年开办高等教育,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升格为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2022年6月8日,习总书记总书记亲临学校视察并作重要指示,为学校办学治校、立德树人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学校始终秉承“以工为主、师范为根、多科协同、集群发展”办学思路,厚植“自强不息、至善致远”精神和“求实、求是、开放、创新”校训,坚持“扎根川南、服务地方”发展定位,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应用型特色鲜明、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综合性本科高校。
学校先后荣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等称号。学校现有江北校区和临港校区,占地总面积约2260亩,教职工1800余人,硕博士研究生教师比例93.24%,14个二级学院和2个二级学部,本科专业5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全日制在校生(含留学生)2.6万余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宜宾学院2026年5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编制外聘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对象为2026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一览表》中相应学历学位要求的人员,取得海(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2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及现宜宾学院工作人员,均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同意。
(5)报考者年龄应符合《一览表》要求。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保障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岗位类别为专任教师岗,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等见《一览表》。
(二)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的待遇参照我校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的标准确定,实行同工同酬;学校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办理社会保险;对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住房公积金;入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岗位聘任按照与编内人员“相同条件、相同聘期、相同步骤”的原则进行。入职人员可以申请加入工会,是党员或团员的纳入相应支部进行管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宜宾学院招聘网站(http://zp.yibinu.edu.cn/),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00至5月9日12∶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学院2026年5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请考生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网上报名的信息反馈,以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造成的报名不成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上传资料。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并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应位置:
(1)《报考信息表》在承诺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后的清晰扫描件。
(2)提供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
(3)提供报考者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或相关证明学历学位及专业的材料,暂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原件的清晰扫描件。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若报考者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特殊要求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4)如报考者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请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非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出具个人不存在人事或劳动纠纷的书面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签署姓名并加盖手印后的清晰扫描件。
(6)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2026年应届毕业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我校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网络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报考者及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于2026年5月11日在宜宾学院官网(https://www.yibinu.edu.cn/)公布网络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名单。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逾期报名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因报考者未按注意事项和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未按质量要求上传照片造成的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网络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至2026年5月15日中午12:00(上午9:00-11:30;15:00-17:00)在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二期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提供与网络提交材料一致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个人原因错过现场资格审查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的报考者,视其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不能进入后续程序,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费用及准考证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综合面试。
基本素质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基本素质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一)基本素质测试
时间:2026年5月16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基本素质测试包括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具体考试要求及内容详见《一览表》)。
基本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并按照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综合面试入围人员,并在宜宾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布。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宾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布,报考者自行查询。
综合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能力等。本次综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综合面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布,报考者自行查询。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察
宜宾学院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宜宾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宜宾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宜宾学院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宜宾学院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宜宾学院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2026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宜宾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宜宾学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宜宾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五)最终聘用结果以宜宾学院审核结果为准。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831-3530985(宜宾学院人事处)
纪律监督电话:
0831-3545013(宜宾学院纪委办)
附件:
1.宜宾学院2026年5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编制外聘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承诺书
原标题:宜宾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机会难得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pAEu5tf-AFngGsAoevO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