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专职教师招聘公告(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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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幸福校区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幸福林带南段,楼观校区位于西安曲江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学校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信息网络中心、计算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实验、实训基础设施健全,仪器设备先进。学校是一所以工学学科为主体,以人居环境、智能建造、信息机电、管理艺术等学科为特色,兼有文、理、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楼观校区专职教师4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能承担课程的讲授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渊博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勇于探索,思维创新;

  6.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地点为楼观校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应届毕业时间: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中的专业名称须与所应聘学科方向保持一致或相近;

  4.满足应聘学院招聘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要求,详见下表。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者;

  3.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处分或应届毕业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岗位需求

  注:1.学校在招聘考核时,同等条件下,将对具备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应聘者进行优先考量。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学校紧缺的特殊人才及特别优秀的正高级职称教师,经学校评估条件优异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2.文理学院心理学相关教师的工作安排及待遇根据学校管理要求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6年4月30日起,相关岗位招满即止。

  (二)材料清单

  1.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中填写个人完整的履历清单: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2.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3.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明(登陆学信网申请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应聘人员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普通话水平、工作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文件压缩包中材料须按以上序号排序,逐个命名。提交材料不全,按不符合条件处理,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名方式

  应聘报名表及以上证明材料格式为PDF,《个人基本信息表》格式为Excel,应聘人员须将应聘材料统一生成文件压缩包,以“姓名+应聘二级学院名称+应聘学科+研究方向+职称+最高学历”命名发送至指定简历投递邮箱,邮件主题与文件压缩包名称保持一致。以上应聘材料不全或邮件命名格式不完整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结合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学校将根据简历收集情况,分阶段适时组织招聘考核。学校招聘考核包括试讲、面试、心理测评、考察、体检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与所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六)体检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经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学校审批,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

  1.经学校考核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2.学校将为新校区教职工提供校内公寓住宿,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教职工还可享受节日慰问品、用餐补贴、年度体检及通勤班车等福利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

  一般薪酬及福利待遇

  1.经学校考核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2.学校将提供新校区校内职工公寓住宿,同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节日慰问品、用餐补贴、年度体检、通勤班车等福利政策。

  博士人才专属薪酬及福利待遇

  1.学校为引进的博士人才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结合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2.优先支持参加国家级、省市级专家评选表彰活动,申报国家级、省市级人才项目。

  3.享受学校科研平台资源,按照学校科研相关规定取得显著成果的,给予相应科研奖励,同时提供进修、交流和访学的机会。

  4.聘期内根据个人学术业绩,优先支持入选或申报各级奖励、各类人才计划(基金)。

  5.提供职称晋升渠道,学校有独立评审权,无“非升即走”要求。博士入职当年经考核合格即可认定讲师职称,两年后可申报副教授职称评审。

  优秀博士人才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过往科研、学术成果及聘期工作任务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监察监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提供虚假资料和有违规行为者,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且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报名、未能按时到场或未能提供详实证书等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要求录用人员在约定时间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应服从学校对工作岗位、地点的安排,按照专职教师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四)本次招聘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人事部

  联系人:郭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28050

  招聘邮箱:HQZP01@hqrsb.com

  学校官网:http://www.xauat-hqc.com/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幸福校区)

  西安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学院路(楼观校区)

  附件: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

  2.个人基本信息表 (须按照所提供的模板填写)

  原标题:【人事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6年专职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auat-hqc.com/index.php/tongzhigonggao/2026/04-30/12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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