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人才引进实效,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绵竹市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5名(以下简称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国内外各院校应往届研究生(硕士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一级(或讲师)及以上教师。其中: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以证书或认证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种类、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所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6.年龄为出生日期在1981年5月22日及以后。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具体情况和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学历学位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层级条件,应聘人员为同类(同系列)该层级及以上,均符合该条件。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或相关高校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应聘信息表工作和学习简历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告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上发布,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s://www.dykszx.cn/)转载。招聘其他环节相关情况公示见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26年6月3日18:00。
应聘人员需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3)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学段学科+电话号码”。
联系方式及邮箱如下:
(1)四川省绵竹中学(地址:绵竹市南京大道4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778242750
邮箱:945596826@qq.com
(2)绵竹市南轩中学(地址:绵竹市南轩南路7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90214791
邮箱:2775630469@qq.com
(3)四川省绵竹市职业中专学校(地址:绵竹市紫岩街道成青路一段1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47033366
邮箱:1095803524@qq.com
(4)绵竹市城东小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城东新区苏绵公园西侧)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778222201
邮箱:304343977@qq.com
(三)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将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提交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环节,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考试前电话通知相关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有附件。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组织实施。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3:1方可开考,对符合应聘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若岗位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为3—25人.直接进入面试。超过25人,则将先组织笔试再面试,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全部进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笔试。笔试采取答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不得为零分)平均分。
2.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3.考核成绩计算原则:若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若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考核结束后公布所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等情况。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如该岗位设有笔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或该岗位仅有面试,则根据本岗位面试主评委打分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加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招聘单位,安排补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岗位所在地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与公示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 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严肃纪律。督促诚信应聘,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服务期限。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监督电话:绵竹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838)6900352
五、日程安排
(一)2026年5月22日发布公告;
(二)2026年5月22日—6月3日报名及资格审核;
(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等另行通知安排。
六、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38)6204977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838)3217262
七、应聘须知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上发布。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本人未按时参加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绵竹市体育和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1. 2026年上半年绵竹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 2026年上半年绵竹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应聘信息表
3.报名材料清单
4.应聘承诺书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22日
原标题: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 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mz.gov.cn/info/contentView.jsp?info_id=1648385&site_id=GKmzs&topnum=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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