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公告(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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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校岗位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 75 名,学校结合各部门岗位需求,由学校统筹安排到教学单位或管理部门从事教学助理或管理助理工作。

  (一)教学助理

  协助教学单位开展课程教学辅助、教学资料管理、教学活动辅助等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教学计划、课程准备、课堂辅助、实验辅助、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辅导、教学资料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统筹等教学支持性工作。

  (二)管理助理

  从事学校党政管理、学生事务、招生就业、后勤保障等辅助性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文件处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事务协调、学生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202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或有相关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

  (一)报名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7日18:00止。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在线表格(链接:https://www.wjx.top/vm/txGo5eM.aspx#,二维码附下),并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zp@pzhu.edu.cn,用于面试资格审查。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助学助管员+姓名+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报考者须同时完成在线表格填写及报名材料邮件发送,两项均提交成功,方视为报名有效;材料不齐、提交不规范或逾期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攀枝花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

  (2)个人详细简历;

  (3)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信网下载);

  报考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PDF版)补充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报考者及报名材料开展线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我校将于2026年6月9日前通过邮件发送《攀枝花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现场资格验证和面试考核安排通知书》。

  (三)面试

  1.现场资格验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到校参加现场资格验证,验证通过后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验证、资格条件不符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取消考核资格。

  2.面试考核内容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能力等。

  3.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验证和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所带材料详见《攀枝花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现场资格验证和面试考核安排通知书》。

  (四)成绩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考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本次招用名额,人事处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面试成绩同分者,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6〕57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及复检

  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需明确体检结论。

  体检报告和检验材料提交方式同面试考核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一同公布在攀枝花学院人事处网站。请考生注意查阅。未按规定进行体检,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进行复检一次。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4.递补

  因报考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额的岗位,可按该岗位未入围体检环节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准入查询及体检。

  (六)准入查询

  学校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依据招聘公告要求,考核、体检和准入查询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学校有权在核实后,取消其拟招聘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服务协议签订手续。助学助管员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攀枝花市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1.服务协议期限:助学助管员入职后签订1年期服务协议,合约期满后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2.薪酬待遇:4.8万元/人/年(税前),学校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

  四、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校在攀枝花学院网站[https://www.pzhu.cn]通知公告或直接联系本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责任自负。

  4.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咨询、监督电话

  1.政策和考核咨询电话:0812-3373681

  2.监督电话:0812-3371956(攀枝花学院纪委机关)

  附件:《攀枝花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报名信息表》

  攀枝花学院

  2026年6月1日

  原标题:攀枝花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4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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