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我省 2026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用助学助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与数量
本次招用助学助管员岗位 43 个,协议期限为 1 年,涉及以下两类岗位:
(一)教学助理
协助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辅助、教学资料管理、教学活动辅助等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教学计划、课程准备、课堂辅助、实验辅助、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辅导、教学资料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统筹等教学支持性工作。
(二)管理助理
从事学校党政管理、学生事务、招生就业、后勤保障等辅助性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文件处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事务协调、学生管理等工作。
二、招用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点击查看》》》招用对象、岗位要求
(二)招用条件
1.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2. 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及福利
薪酬标准约 4.8 万元人民币 / 人 / 年,入职按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管理机制
学校与招用人员签订 1 年期服务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协议。
三、招用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6 年 6 月 5 日 17:00 止。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先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同时将《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26 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报名表》(附件 1)及相关支撑材料压缩,按照 “助学助管员 + 姓名 + 毕业院校” 命名,于 6 月 5 日 17:00 前发送至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 cdtcrsc@cdp.edu.cn。
3. 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请严格按照命名方式发送压缩文件,未按照要求报名者不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因虚报、误填、漏填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完成上述网上报名后,即可自行前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再单独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1. 审查时间:6 月 10 日 9:00。
2. 审查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 67 号)。
3.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26 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报名表(附件 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预计取得证书时间的在读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附件 2)。
4.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完成心理测评后进入面试考核。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在招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面试考核
1. 面试时间:6 月 10 日 9:30,面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2. 按照岗位需求开展综合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80 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招用下一环节。
3.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4.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于面试后 3 个工作日内在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四)体检
各招用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重点群体毕业生。
体检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 1 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名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我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招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时间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用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 号)等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
1. 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招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 本公告、招用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8-85317570、028-85326052(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2. 纪律监督电话:028-85323579(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附件:
1.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26 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报名表
2. 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26 年 5 月 29 日
原标题: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用助学助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dp.edu.cn/zzrsc/info/1054/19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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