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昭通市鲁甸县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公告(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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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鲁甸县部分学校教师紧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经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选调部分教师,现将选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设置55个岗位,鲁甸县第六中学、鲁甸县第六小学单独设岗选调,其余学校设置为综合岗位选调,其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二、选调方式

  采取公开考试(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县内B、C、D片区在职在编教师。

  (二)条件

  1.思想政治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年限及年龄要求

  参加选调教师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21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参与鲁甸县第六中学及鲁甸县第六小学的选调人员出生日期须为1985年8月1日及以后。

  3.学历及业绩要求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教学段在初中的,须2023年以来至少有1年学科综合评价(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位于本片区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及以上(若任教学科属于非评价科目的,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

  ②任教学段在小学的,须2023年以来至少有1年学科综合评价(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位于本片区前十名(若任教学科属于非评价科目的,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任教学段须在小学,且2023年以来至少有1年学科综合评价(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位于本片区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及以上(若所任教学科属于非评价科目的,近5年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

  4.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专业要求

  初中和小学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与选调岗位一致。

  6.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未满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受处分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5年以来个人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非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不合格的;

  (4)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人员的;

  (5)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项准则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选调情形的。

  四、报名及笔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鲁甸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大厅。

  3.报名须知:

  (1)参加选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及盖章的《鲁甸县2026年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③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任教学段学科证明;

  ④2023年以来的学科综合评价证明(学科综合评价证明须鲁甸县教师发展中心出具,非评价科目教师须学校签字盖章的近5年考核情况);

  ⑤近5年(2021年7月1日及以后)获得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⑥近期免冠标准电子证件照(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目岗位报名,不得跨学段跨科目重复报名。报考科目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昭通市现行基础教育教材范围(分学段分科目命题)。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鲁甸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大厅。

  3.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4日,上午9:00—11:00。

  地点: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

  (三)加分政策

  按照鲁甸县教师队伍调动管理相关规定,学科综合评价(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加分以2023年以来的数据为准,表彰奖励加分采用近5年(2021年7月1日及以后)的证明材料,在考生笔试成绩上进行加分。

  (四)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的成绩,按同学段同科目综合成绩高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在“鲁甸教育”公众号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五、初录人员确定、考察及选岗

  (一)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鲁甸县第六中学、鲁甸县第六小学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定岗,综合岗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所有选调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若岗位科目最后一个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高分者进行初录;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级别高者进行初录;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按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次数多者进行初录。

  (二)已确定的初录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鲁甸县教体局负责初录人员的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录资格,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在笔试环节,选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按1:2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相应削减其岗位。

  (二)选调人员到岗后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人员的工作调动相关手续由鲁甸县教育体育局报送鲁甸县人社部门批复办理。

  (四)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岗位竞聘、职称申报等按调入学校方案执行。

  七、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在调入学校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县内外选调或调动。

  八、未尽事宜,鲁甸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公告。

  鲁甸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6月5日

  附件:1.鲁甸县2026年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鲁甸县2026年面向县内选调教师岗位科目设置表

  原标题:2026年昭通市鲁甸县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ybySqvKSvO9aBHhErq5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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