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城建环保类公办高职院校,也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唯一一所直属高校,已有45年办学历史,为建设、环保行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15万人。学校位于省会济南,主校区坐落在历城区彩石街道,占地1200亩,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藏书110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4亿元。学校是山东省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高职院校、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示范校,是全国建设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校、职业院校非遗教育传承基地、被动式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5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教师1至教师17博士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我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16:00,考试、体检、考察结果会在我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名影响面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方式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参照其他中高级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初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6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建议用谷歌浏览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9:00—2026年6月23日16:00(博士岗位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9:00—2026年10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6月16日11:00—2026年6月24日16:00(博士岗位查询时间:2026年6月16日11:00—2026年11月1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在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填报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初审通过后,填报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6月23日16:00后(未招满的博士岗位2026年10月31日16:00后),尚未完成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非博士岗位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岗位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后参加考试,非博士岗位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岗位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专业、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证书材料。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研究生在读期间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加盖公章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5)对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近6个月)、《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见附件3),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6月。
(8)本人手写签名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或经核实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后果及责任完全由应聘人员承担。
(1)资格初审
我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有关通知公告,并通过公开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我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我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及时关注。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有笔试要求的岗位,在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
3.缴费
(1)笔试缴费
缴费时间:6月16日11:00-6月25日16:00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收取每人50元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关注我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相关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并且按时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2)面试缴费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面试收取每人70元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缴费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面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
笔试缴费成功的人员,应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打印准考证通知,通过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考试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其他中初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考1门,总分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面试人选名单。
教师岗位笔试:教师33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其余教师岗位笔试增加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辅导员岗位笔试: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
教辅岗位笔试:教辅3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教学管理实务,其余教辅岗位笔试内容增加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在我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笔试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
2.面试
教师33岗位面试采取问答和考察专业语言应用能力的方式进行、教师37教师岗位面试采取问答和现场专业作品创作的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为40%和60%,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岗位适配度、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专业水平等。
除教师33、教师37岗位外的其余教师岗位面试采取问答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为40%和60%,面试总分为100分;问答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行为举止、岗位适配度、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教案设计、教学环节设计、对课程的把握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试讲范围、形式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试讲时要求必须粉笔字板书。
辅导员、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岗位适配度、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通过我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3.成绩核算
无笔试要求的中级博士岗位、高级岗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有笔试要求的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组织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限期处理到位之前,不予公示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校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通讯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1—51765621 0531—51765623
监督电话:0531—51765705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证明模板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26年6月12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证明模板
原标题: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2/202606/de306f18-1597-4866-9c31-f87ab6e257a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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