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始建于1951年,1992年兼办湘潭行政学院,2005年兼办湘潭社会主义学院。中共湘潭市委党校是市委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现设有马列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文化科技生态、统战理论、图情中心等8个教学教辅部门。
为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办学质量,促进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2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学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2026届毕业生可根据条件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7日至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共湘潭市委党校4号楼218室(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北路马坡里6号)
(2)邮箱报名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35015213@qq.com,并与学校组织人事部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交信息者,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对应的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
直接考核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等各方面情况,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考核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实时组织考核,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3.递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监督
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58520335(学校组织人事部)
13762214359(刘老师)
举报电话:0731-58631276(学校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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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湘潭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湘潭市委党校
2026年6月17日
原标题:中共湘潭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xtrs.xiangtan.gov.cn/25937/content_1438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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