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26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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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淄教人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具体竞聘岗位详见《2026届山东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市)就业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二、竞聘范围

  本次公告的竞聘范围为2026年毕业的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含2026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接受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

  2.已与淄博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3.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已与淄博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公费师范生补充协议登记表》;

  4.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6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以及《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参加本次竞岗选聘。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9日9:00-7月3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6月29日9:00-7月4日12:00。

  (二)报名要求

  满足竞聘条件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要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ibo.gov.cn/)进入“淄博市教育局所属考考公务员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省属公费师范生在竞岗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选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岗选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竞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并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于2026年7月15日14:00起,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的理论素养、思维及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板书设计等。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20分钟,在面试室试讲时间为8分钟。试讲内容按照公费师范生所学专业对应的任教学科确定,使用淄博市中小学现行通用教材。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每个面试室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同一学科、同一学历人选中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采用当场加试答辩题的办法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面试全部结束后,分学科、分学历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并当场公布。

  五、选岗

  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选岗,同一学科、同一学历的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并签字确认。每名选岗人员只有一次机会,在选择岗位之前放弃或选择岗位之后放弃的,均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签署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选岗时,同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与选岗人员对接其他事项。选岗结束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网签协议。

  六、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应选岗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

  (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七、公示聘用

  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培养期满,出现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解约、违约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其他

  参加竞聘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3180471。

  附件:《2026届山东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市)就业岗位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2日

  原标题:淄博市2026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edu.zibo.gov.cn/art/2026/6/23/art_3540_3007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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