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教职工5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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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6年本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教职工公告(一)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之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非在编合同教师

  (1)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高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一致(与招聘当年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社会招聘公告一致),且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②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总务科干事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身体健康,可现场踏勘校舍、零星维修现场,能胜任外勤巡检工作;

  (2)专业:不限,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失信记录,恪守后勤廉洁管理制度,服从学校作息、加班及节假日值班安排;

  (4)熟练使用 Office 办公软件,擅长 Excel 数据统计、台账、资料整理,具备基础公文编撰能力;

  (5)掌握土建、水电修缮基础常识,能现场核查维修工程量、核对施工内容,对接施工单位、维保供应商;熟悉工程零星修缮流程、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项目立项、验收流程人员优先;

  (6)岗位职责:①协助科室开展零星工程报备、造价初审、招标资料整理、工程台账归档、校舍安全排查、固定资产统计等总务日常工作。②负责校园零星维修、小型修缮工程全过程跟进,现场核验施工质量与工程量;③协助编制采购需求、整理招投标资料、合同归档、项目验收;④校舍、设施常态化安全巡检,维修立项上报、结算资料归集;⑤完成总务科交办的资产统计、后勤综合内勤等临时性工作。

  3.仓库保管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不限;

  (3)有公办院校总务后勤、仓库保管工作经历优先;持有电工证、仓储管理员证、资产管理相关证书优先;熟悉财政资金采购、学校固定资产系统操作者;有学校器材库管理经验优先;

  (4)岗位职责:①熟练Excel做库存台账、库存盘点表,会电子库存登记;②细心严谨、原则性强,严格按审批单据发料,杜绝无手续领用;③掌握仓储基本管理常识,会分类码放物资;④全校办公用品、维修耗材、教学器材、劳保物资入库验收、出库领用登记,出入库台账日清月结;⑤库房防潮、防火、防盗、分区摆放管理,每月盘点库存,学期全盘资产,保证账实相符、盘亏报备;⑥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台账录入,协助资产报废、资产盘点、物资报废上报;⑦根据库存余量提交耗材申购建议,杜绝积压、断供,配合各类活动物资领用回收。

  4.图书管理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图书档案学类;

  (3)有图书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有一定计算机应用基础,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及操作图书管理相关软件;

  (4)岗位职责:①负责图书的采购、分类、整理工作;②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整理工作;③协助做好教材征订及分发工作;④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日常维护、看管工作,保持图书室整洁、安静;⑤新书登记入册,分类编目,编目完毕后及时上架、出借;⑥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建立、健全借阅登记表册;⑦定期向领导汇报图书馆、阅览室工作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⑧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

  5.医务人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不限;

  (3)应持有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4)岗位职责:①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②在学校行政直接领导下,在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卫生部门指导下,制定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健全学校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③建立和健全师生健康档案,做好师生的体检工作。④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预防和矫治;定期举办卫生保健知识讲座,对师生进行卫生常识教育,搞好卫生宣传;检查各班学生做眼睛保健操的质量,加强对学生近视眼的防治;做好女生生理卫生知识的教育;做好班级卫生员的培训。⑤进一步强化学校环境卫生、饮食卫生、体育卫生、教学卫生等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建立资料档案。⑥加强传染病的管理,配合防疫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和登记统计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消毒处理,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的复课前的检查制度,以控制传染病的传播。⑦学校卫生室应按上级要求,从实际出发,配备必需数量的药物、器械,并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物的管理,定期清点补给,防止药物霉烂浪费,严格遵守消毒制度与无菌操作制度。⑧坚守岗位,做好急救及转诊工作,并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

  6.德育科干事: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不限;

  (3)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功底,能熟练操作常见办公软件;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5)有相关学生活动策划经验、德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6)岗位职责:①协助开展校园德育常规管理、班风学风建设等工作。②负责学生纪律检查、行为规范督导。③协助组织主题班会、德育活动、校园文明评比等相关活动。④协助组织学生各类文艺活动。

  7.保卫科干事: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不限;

  (3)退役军人优先;

  (4)岗位职责:①热爱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职责上协助做好宿舍管理;②文字功底好,有一定计算机应用基础,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photoshop软件,PPT制作精通,有一定的新闻推广、公众号编辑能力;③负责本科室的新闻撰写,做好新闻报道和网站、公众号发布工作;④负责科室的安全教育平台管理工作;⑤协助做好内外宾的接待宣传工作,协助各类会议准备,拍照,并做好会议记录;⑥协助宣传通知的安全教育平台发送;⑦外出审批手续的办理,报送,部分文件纸质材料的报送,并及时取回局信箱下发的各种文件;⑧协助部分材料收集、整理、登记、报送;⑨做好科室内务,负责科室安全工作;⑩协助科长完成并做好上级部门及校领导的日常行政事务和临时性的各种通知等工作;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⑫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事业单位在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8:00—6月29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格(附件1、附件2)及相应附件(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有地址栏的首页+个人页)、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成jpg格式)打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综合高中语文”发送到邮箱:15880230095@139.com。

  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学校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2.初审结果将通过学校公众号、电话或短信进行通知,请报考者自行关注。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学校研究提出意见,经区教育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通过公众号、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按学校通知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1.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7.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上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

  7.获奖证书;

  8.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面试

  1.非在编合同教师:

  面试以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2.非在编职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等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计算机使用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算。

  (2)面试:根据职员的工作性质、要求、岗位职责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考试的,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

  (1)非在编合同教师:

  2026年7月2日,报到时间为测试当天上午8:00前。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报到。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翔安区内厝镇民石路1号),报到地点:3号楼5楼505教室

  (2)非在编职员:

  2026年7月2日,报到时间为测试当天上午8:00前。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报到。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翔安区内厝镇民石路1号),报到地点: 6号楼1楼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众号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学校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按《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

  请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考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本次招聘原则上面试后不再递补,若情况特殊的须报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递补。

  (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聘用前,学校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聘用前,学校应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查询拟聘用人员《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九)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

  (三)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公众号予以发布或电话、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7887296;联系人:付老师、陈老师、曾老师;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民石路1号10号楼808室;

  (五)区教育局招聘投诉电话:7889103.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本公告由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学校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研究后作出决定。

  附件:

  1.《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2.《非在编教职工应聘情况汇总表》

  3.《岗位信息表》

  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

  2026年6月22日

  原标题:2026年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教职工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46Xy3cnSXtAcWOuLgVu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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