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教职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为做好招聘工作,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招聘活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农村中学校长2名(具体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和研训学校心理健康教研员1名(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6.资格条件中关于教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7月31日;
(二)中学校长资格条件
1.持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如正高级、特级教师,或省级以上骨干校长、优秀校长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期间出生)。
2.在职在岗教师,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5年及以上校级领导任职经历,近3年内任现职校级领导。
3.曾被县级及以上组织、教育、人社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
(三)教研员资格条件。
1.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期间出生),经验型教师(即中级以上职称或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期间出生)。
2.具有六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思想品质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3.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等疾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者;
4.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5.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有吸毒史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县在编的教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乐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ledong.hainan.gov.cn)、“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上发布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edong.hainan.gov.cn)和“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布)。
(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09:00—2026年7月21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s://zpks.hnrczpw.com/nindex/?ecode=mzERcVjD
(三)组织报名
1.应聘者对照招聘条件提交报名材料,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交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招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程,凡发现不真实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考核招聘中学校长和小学教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相片处贴照片,承诺人处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职称证书;
(8)个人承诺书(下载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9)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
(10)现职干部任免文件、任职经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11)报考校长岗位教师还需提交近5年综合业绩材料;
(12)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完成后及时公布。网上报名系统在2026年7月21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7月2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6年7月21日17:00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有关事项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组织考核招聘考试
采用面试和业绩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面试成绩、业绩材料评审得分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4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均相同的可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以面试进行。
1.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以及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如出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为1:1,未形成竞争的情况,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2.业绩材料评审:应聘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等材料原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符合业绩材料评审条件的人员进行业绩材料集中评审,业绩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业绩评审主要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和学术能力。专家组依据应聘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考核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乐东黎族自治县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或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2.考察。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递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招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准入查询等结果,经招聘主管单位研究,按有关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教师到岗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政府批复时间为准)。
4.拟聘用人员到岗后由县教育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5.聘用的教师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的第一个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于平时或年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且经教育无效的、有重大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第1个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续聘合同(5年)或长期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不符合招聘要求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
(一)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85529009
监督电话:0898-85528518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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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考核招聘中学校长和小学教研员岗位表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考核招聘中学校长和小学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原标题: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考核招聘中学校长和小学教研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ledong.hainan.gov.cn/ldxjyj/0600/202607/8414f050103b4bf0977972884e5c3e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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