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袁州区2026年中小学教师优化调配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袁州区2026年城区学校(幼儿园)选调教师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考核、统一择校的原则;
3.坚持接受监督的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
二、选调计划
1.幼儿园(111人):袁州区中心幼儿园13人、下浦街道中心幼儿园16人、袁州区第二幼儿园17人、袁州区第三幼儿园12人、袁州区第四幼儿园12人、秀江街道中心幼儿园6人、化成街道中心幼儿园15人、湛郎街道中心幼儿园2人、凤凰街道中心幼儿园12人、珠泉街道中心幼儿园3人、新康府街道中心幼儿园3人。
本次选调至城区幼儿园的教师,暂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编制保留在原单位,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用于幼儿园专任教师编制政策落地,按规定核定幼儿园编制后,再办理调动手续。
2.初中(40人):宜春四中(初中部)15人、宜春五中6人、宜春七中5人、宜春十中(初中部)4人、袁州中学5人、明珠中学3人、新康府学校(初中部)2人。
3.高中及中职(30人):宜春四中(高中部)10人、宜春十中(高中部)10人、赣西中职10人。
4.宜春市特殊教育学校:10人。
三、选调对象
1.袁州区区属公办学校现在编在岗且任教满3年的教师(2023年9月1日及以前任教),其中定向师范教师需满5年(2021年9月1日及以前任教),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需满4年(服务期计入从教年限,2022年9月1日前任教);
2.凡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可报考城区幼儿园岗位;凡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可报考城区初中岗位;凡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报考高中、中职及特教学校岗位。
四、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具备从事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条件;
2.2023-2025年年度考核和2023-2026学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近三年内未受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未处在立案调查阶段;
3.报考幼儿园岗位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4.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岗位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初中或高中(中职)层次教师资格证,其中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岗位须完成2026年袁州区小学教师转岗中学教师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报考宜春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须完成2026年袁州区中小学教师转岗特殊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五、选调安排
1.选调方法。全区统一组织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考核加分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幼儿园岗位考查幼教综合知识;特教学校岗位考查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初中、高中和中职岗位考查学科专业知识。试卷总分100分,笔试时长150分钟。
3.选调报名。
(1)报名时间:7月30日-31日,7月30日特教学校岗位报名,7月31日幼儿园、初中、高中和中职岗位报名;
(2)报名地点:袁州大厦八楼0867室;
(3)报名要求:学校安排1-2名专干统一报名,持所在单位介绍信(附件2)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加分汇总表(附件3),加分公示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学校、姓名、报考学段学科及电话),交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4.考核加分。
(1)幼儿园岗位:①2023-2025年年度考核或2023-2026学年度师德考核一年优秀加2分,两年优秀加4分,三年优秀加6分,同年优秀可叠加分数,此小项最高6分封顶;②2023-2026学年度在公办幼儿园任教满一学年加1分,任教未满一学年不加分。
(2)初中岗位:①2023-2025年年度考核或2023-2026学年度师德考核一年优秀加2分,两年优秀加4分,三年优秀加6分,同年优秀可叠加分数,此小项最高6分封顶;②2023-2026学年度担任班主任每满一学年加0.5分计入总分,未满一学年不加分;③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岗位者,2021-2026学年度有公办初中教学经历每满一学年加1分,5分封顶,未满一学年不加分。
(3)高中、中职岗位和特教学校岗位:①2023-2025年年度考核或2023-2026学年度师德考核一年优秀加2分,两年优秀加4分,三年优秀加6分,同年优秀可叠加分数,此小项最高6分封顶;②2023-2026学年度担任班主任每满一学年加0.5分计入总分,未满一学年不加分;③具有“双师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报考赣西中职岗位加3分。
(4)学校必须在公示栏及工作群中将考核加分情况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名。
5.现场笔试。
(1)笔试时间:8月8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6.总分计算。由笔试成绩和考核加分两大项相加计算总分后排序。
7.取录原则。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确定拟选调人员。一是按报考岗位取录,同岗位总分并列超出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以教龄长者列前,如教龄再相同以年龄长者列前。二是入围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逐一择校,如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总分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校,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年龄长者优先择校。涉及年龄的计算以档案专审结果为准。
六、相关要求
1.本次选调考试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共同参与。
2.选调教师的职称需在调入学校重新参加竞聘。其中,选调至城区幼儿园但编制仍保留在原单位的,保留原有职称,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用于幼儿园专任教师编制的政策落地,按规定核定幼儿园编制后,再办理调动手续。
3.特教学校岗位入职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录取后如在三年内未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的退回原编制学校任教。
4.初中、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岗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所在学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编制学校。
5.实行诚信报考,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三年的选调资格,情节严重者交相关部门处理。
6.如出现放弃择校情况,将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选调递补人员在同一岗位中产生;择校后放弃者三年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7.咨询电话:
宜春市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宜春市袁州区委编办:0795-3227751
宜春市袁州区教体局:0795-7028755
附件:
1. 袁州区2026年城区初中、高中和中职教师选调学科岗位计划表
(扫码获取附件1)
2.袁州区2026年教师选调报名介绍信
3.袁州区2026年教师选调学校加分汇总表
4.个人承诺书
(扫码获取附件2-4)
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袁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宜春市袁州区财政局
宜春市袁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24日
原标题:袁州区2026年城区学校(幼儿园)选调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I9JH4COf1ImTc5lVKta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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