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阳邓州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190名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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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邓教文【2024】72号),为加强城乡教师交流轮岗,解决城乡教师配置不均衡问题,充实城区学校教师队伍,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经市教体局研究,决定采取从乡镇公开选调的方式,为城区学校补充任课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教师19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5名,小学教师95名,初中教师80名(具体选调计划及岗位见附表1)。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市乡镇在编在岗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花洲、古城、湍河除外)。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

  4.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合格以上(2023年入职教师连续两年合格)。

  (二)资格条件

  1.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的任教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一致。

  2.工作年限:参加工作满3年(2023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年龄: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在3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小学、初中岗位,须在4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近3年来,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有在幼儿园任教的经历;报考小学、初中岗位的有在小学、初中任教的经历,且在教学一线。

  5.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师范学校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6.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本科(一本院校毕业可不限师范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小学教师可报考初中岗位。

  选调资格审查以人事档案和各中心校综合鉴定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2023年9月以来,受到教体局及以上通报批评、有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行为的,或受党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

  5.在2023-2025的任一学年中,请假(不含产假及法定假期)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6.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7.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邓州市教体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选调方案。

  (二)申请报名

  凡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到各乡镇中心校报名。报名时,个人须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须经学校、中心校初审鉴定同意并加盖公章,每位教师只能填报一个岗位,由各乡镇中心校汇总后报教体局人事科。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日-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时需交验:

  1.选调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岗位的教师须提供相应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考核材料可复印,需中心校盖章;

  5.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三)资格审查

  全市报名汇总后,由教体局党建办、人事科、教师工作科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凡有提供选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2026年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中心校统一到教体局人事科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选调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笔试

  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教育学、心理学等应知应会内容。

  (六)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邓州市教体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公示录用

  根据所报学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正式聘用,由教体局负责对选调人员按岗分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职称高、同级职称时间长、教龄长顺序依次确定。原则按所报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手续

  公开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成绩较差者、违背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调回原乡镇。

  六、待遇执行

  1.农村选调到城区教师必须自觉服从执行上级有关职称政策和岗位政策的规定、要求,凡2014年以后(含2014年)取得为中、高级职称的农村教师,调入城市学校后,专业技术职务应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前降低一个职称层级聘用;转评后根据单位空缺岗位情况聘用到相应岗位,转评前后同层级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2.按城市标准晋级的中、高级教师,调入单位后,根据调入单位岗位的空岗情况,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其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

  3.凡不服从组织分配,或因待遇问题主动放弃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七、组织领导

  为保障公开选调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市教体局成立工作专班,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人事科牵头,教育考试中心、党建办、教师工作科、办公室参与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邓州市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邓州市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 25日

  原标题:邓州市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uYBZnfjiKc_5URid9Bx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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