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5月,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2018年获批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获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20年获批自治区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2021年获批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建设单位、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2022年获批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学校、自治区大中小学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2023年获批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学校、教育部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财经商贸类“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自治区课程思政特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24年获批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2025年获批高等职业教育高效能治理典型院校、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杰出学校。
学院打造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物联网应用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广告艺术设计六大专业群,其中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是“十四五”期间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学院现开设47个专业,其中,国家优质校骨干专业4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8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特色专业5个,自治区微专业2个,自治区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专业3个,开设自治区工匠班16个;累计建成产业学院13个。近3年来新生报到率、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二、引进计划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计划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20名,详见《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海外毕业生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执行),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6年12月底;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2026年12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内蒙古自治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内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应聘、资格审核、评估认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应聘
1.报名采用电子邮箱(nszyrsc@163.com)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信息统计表》,并将《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统计表》和下列材料发至电子邮箱。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从大学本科(专科)开始的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各阶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成果、专业成果、项目成果等。
2.此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的要求。凡不符合引进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评估认定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评估认定,评估认定有关事宜将在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发布。已招聘满的岗位将不再组织评估认定。
(四)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人事档案审核、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确定,可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公示
学院经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有关引进手续,学院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过程中的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通过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应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未尽事宜按上级现行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咨询电话:0471-5279953
监督电话:0471-5279973
邮箱:nszyrsc@163.com
附件:1.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人才需求信息表
2.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信息统计表
原标题: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6年度第二批 “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imvcc.edu.cn/dangzhengguanlijigou/renshichu/tongzhigonggao/26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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