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州市泉港区招聘43名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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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4年泉港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聘新任教师43名。其中,小学教师12名(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音乐3名)、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后)。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资格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0日至1996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泉州户籍条件要求:(1)2014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者;(2)泉州区域内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泉州的报考者。

此外,2014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4. 201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4年3月17-23日。

形式: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www.eeafj.cn)。

报考人员应严格对照职位招聘要求,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方能报考。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二)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泉港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泉港教育信息网(http://www.fjqgedu.com/)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港教育信息网(http://www.fjqgedu.com/)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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