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宜宾县2014年选聘6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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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 宾 县 教 育 局

2014年县城公办学校和乡镇高中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宜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宜县委发[2012]30号)和《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为促进县城教育和乡镇高中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县城公办学校特面向县内公开选聘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39名,乡镇高中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聘在编在岗公办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县二中(2名):数学1名,生物1名,;

(二)育才中学(6名):体育2名,地理2名,历史1名,信息技术1名,;

(三)柏溪小学(3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

(四)县一幼(4名):幼儿教育4名;

(五)柏溪镇中心学校( 24 名)

1.初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英语1名;

2. 小学(16名):数学5名,语文5名,体育3名,美术1名,英语2名;

3. 幼儿园(4名):幼儿教育4名;

4.城北小学校长:1名(方案另定);

(六)县一中(4名):语文1名,化学1名,英语1名,计算机1名;

(七)白花中学(7名):语文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数学1名,政治1名;

(八)蕨溪中学(6名):语文1名,数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生物1名,英语1名;

(九)横江中学(4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生物1名。

以上各单位学科排序即为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学科排序。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年龄:参加高中、初中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参加小学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均以身份证为准。

(三)教龄: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1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高中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1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柏小和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是2011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小学参选学科教学且其中任教小学参选学科教学1年及以上者,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1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幼儿园教学工作。参加乡镇高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1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高中参选学科教学工作。

(四)学历:参加县二中和乡镇高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育才中学、柏溪小学和柏溪镇小学、初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选聘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层次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即:县二中和乡镇高中应聘者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应聘者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柏小和柏溪镇小学应聘者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县一幼和柏溪镇幼儿园应聘者要求具有幼儿(或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县城学校人员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幼儿园及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应聘者除外):

1.近五年(2009年9月1日以后,以证书或发文日期为准,下同)曾获得县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荣誉称号或省级骨干教师,且获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

2.近五年曾获得县级及其以上(不含片区研训组)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参选学科现场赛课(不含说课、课件展评、交流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录象课)或主题班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且获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

3.近五年曾获得县级及其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参选学科教学质量二等奖及以上者。

(七)报考乡镇高中人员除必须同时具备以上第一至第五条外,其它条件由各学校自定。

三、选聘程序

县城公办学校选聘按以下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组织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如实登记本人编制单位和工作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以编制单位为现工作单位),每位选聘对象限报1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其参选资格。报名时根据各选聘单位的初选方案交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 15 日18:00点前(具体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见各校初选方案)。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2014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和乡镇高中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属学校出具的近三年有关任教层次、年级、学科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或加盖县级主管部门鲜章的表彰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2.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对报名的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在2014年4月16日17:00点前报教育局人事股。

(2)宜宾县教育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结束后,于2014年4 月18 日18:00点前对复审合格的参选人员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和相关学校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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