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23名专业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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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开放大学(原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要面向成人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公办新型高等学校。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经管、文法协调发展的多科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广东开放大学(原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与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优秀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六)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七)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专任教师岗应聘人员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

具体详见《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或报名无效)。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的工作日将报名材料直接送到或快递寄到: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1号楼807人事处,请标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字样,截止时间以报名资料送达并经我校人事处确认时间为准(务必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rsc@gdrtvu.edu.cn)。

报名材料包括: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③个人简历;④身份证复印件;⑤工作(任职)经历的有效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广东开放大学校园网站(http://www.gdrtvu.edu.cn)、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站(http://www.gdpi.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我校人事处、监察处及用人单位(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2014年11月3日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等考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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