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舟山市定海区招聘14名教师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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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群岛新区四面环海,地处我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的“T”型交汇处,素有“海天佛国、渔都港城”之美誉,是我国东部沿海和长江流域走向世界的主要海上门户。新区下辖2区2县: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定海区的经济总量、人口总数和陆域面积均占舟山群岛新区总量的40%以上,是新区发展的核心区块。

舟山新区建设需要人才的支撑、优质的教育。定海教育围绕“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群岛新区优质均衡示范区”的总体战略,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教学质量连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努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区和浙江省教育现代化达标区。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定海区教育局所属的城区九所小学,上述学校均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教育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招聘单位 语文 10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专业 定海小学1名、檀枫小学1名、舟嵊小学1名、舟山小学1名、廷佐小学1名、海山小学2名、东海小学1名、城东小学1名、海滨小学1名 数学 4 数学类专业 定海小学1名、檀枫小学1名、舟山小学1名、廷佐小学1名

三、招聘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浙江省或直辖市属全日制重点高校师范类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1985年1月9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户籍不受限制;

7、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师范类历届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15年1月9日。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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