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甬人社发〔2012〕18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镇政办〔2008〕5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镇教〔2013〕131号《镇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经区教育局研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015年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54个岗位,其中
职高专业课教师6名:机械1名,汽车维修1名,汽车服务1名,旅游服务与管理1名,财会1名,电子商务1名
初中教师4名:音乐1名,科学1名,体育2名(男性)
小学教师28名:语文19名,数学7名,英语1名,体育1名(男性)
幼儿园教师15名:幼教11名,体育4名(男性)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特殊教育1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同报考学科对口的专业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专业要求可以为体育类专业或学前教育类专业)。其中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放宽到2015年6月30日。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17年6月30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
5.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专业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2.具有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15年1月31日止,其中在校学生学习、挂职等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汽车维修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汽车服务汽车服务工程
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人文地理学(旅游地理)
财会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需符合下列六项条件之一:
1.镇海区生源或户籍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本市生源或户籍的师范类院校第一批次录取的2015年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校30%以内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可放宽到本省生源或户籍);
3.本省生源或户籍的部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浙师大)第一批次录取的2015年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在上述学校40%以内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生源地或户籍不限);
4.2015年应届全日制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本科为师范类的硕士研究生,或北大、清华、复旦、浙大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不限)。
5.镇海区户籍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户籍以2015年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宁波大市内中小学任教相应学科两学年及以上(截止2015年6月30日)现仍在岗(需单位证明),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颁发的区级教坛新秀三等奖或区级单项教学业务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②获得宁波市市级教研、教科、教育学会等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学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证书的。
初中音乐音乐、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学、音乐美学、音乐舞蹈、声乐、音乐表演
小学语文语文、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对外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小学教育(中文)初等教育(中文)
小学数学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教育、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初等教育(数学)、小学教育(数学)
小学英语英语、应用英语、英语教育、英语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英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文学、实用英语
中小学体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学科教学(体育)
需符合下列五项条件之一:
1.镇海区生源或户籍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2015年全日制应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浙师大、杭师大等师范类院校及宁波大学相应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校40%以内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生源地或户籍不限);
4.镇海区户籍的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户籍以2015年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宁波大市内六班以上幼儿园任教三学年及以上(截止2015年6月30日)现仍在岗(需单位证明),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颁发的区级教坛新秀三等奖或区级单项教学业务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②获得宁波市市级教研、教科、教育学会等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学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