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贡井区区委、区政府同意,2015年上半年贡井区教育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共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明及相关手续须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即2015年5月20日前提供。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2015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自贡市贡井区2015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自贡市贡井区2015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计44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自贡市贡井区2015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招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4日至4月8日(8日截止到24:00时止)。
2 .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
(二)报名、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自贡市贡井区2015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813-321820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筹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5月13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 位聘用名额之 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 成绩 的最低合格 线, 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 面试折 合总 成 绩 由高到 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 折合总 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 单按考生笔 试总成 绩(含政 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 总成 绩相 同 ,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 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 考公告 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 作人员报 名表》 3份(登陆自 贡人 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有效的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 出具学历认 证材料和我国 驻外 使领馆的 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 可登录 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 学历 学位认证专 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 不 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 名单将在 自贡人事考试网上 公布 ,不另行电话 通知。递补面试 人员于2015年5月22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取消面 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 ,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6月7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
4.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 成绩=教 育公共 基础笔试×100%+ 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 成绩=笔试 总成 绩×50%+面试 总 成绩×5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 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依次 等额确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 总成 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以上情况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 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对怀 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 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 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 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 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招考主管机关在参 加该岗位面试者 中按总 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 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 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 有反映问题或 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 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 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 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 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 查实,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自贡市贡井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聘用教师工作的顺利进 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示无异议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本 人2015年7月 31日前实际 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二、资格审查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自贡市贡 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3218201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局 0813-3301669
原标题:贡井区2015年上半年教师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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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贡市贡井区2015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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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方案:面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筹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5月13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 位聘用名额之 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 成绩 的最低合格 线, 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 面试折 合总 成 绩 由高到 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 折合总 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 单按考生笔 试总成 绩(含政 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 总成 绩相 同 ,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 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 考公告 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 作人员报 名表》 3份(登陆自 贡人 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有效的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 出具学历认 证材料和我国 驻外 使领馆的 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 可登录 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 学历 学位认证专 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 不 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 名单将在 自贡人事考试网上 公布 ,不另行电话 通知。递补面试 人员于2015年5月22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取消面 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 ,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6月7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
4.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 成绩=教 育公共 基础笔试×100%+ 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 成绩=笔试 总成 绩×50%+面试 总 成绩×5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 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依次 等额确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 总成 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以上情况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 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对怀 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 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 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 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 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