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永州市江永县教师招聘公告(7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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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全力以赴地推进学位建设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江永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编内招聘、按需设岗、按岗竞聘、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优秀教师,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78名:普通高中教师10名,职高专业教师10名,初中教师25名,小学教师33名。

  2.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江永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附件1)。

  3.高中(职高)教师根据招聘计划,报名、考试由用人学校具体组织,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三、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江永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已被江永县中小学校聘用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江永县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

  报名地点:江永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一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个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江永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个岗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事项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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