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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开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人)

2019-11-08 19:03:28事业单位51 收藏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11月07日讯: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实施,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

  考考公务员网2019年11月07日讯: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实施,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和户籍在开州区的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2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面向开州户籍的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面向社会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重庆市开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对所有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报考区人民医院临床护理岗的应聘人员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4.在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开始之日前,须已取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对应资格证;

  5.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

  7.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区内其他事业单位及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对面向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除应符合上述(一)款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对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且报考时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报考对象报考时,户口须已在开州辖区内。若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本次报考时户口尚未迁转回开州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但报考时须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的公安部门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被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得报名参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报名

   (一) 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第二教室报名(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审查: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

  3.费用收取: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报名现场缴费处缴纳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

  4. 各岗位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以及缴费情况一览表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现场资格审查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实施。落实现场资格审查责任到人,审查人员、验证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表》及相关验证资料上审查签字,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9室领取准考证。

  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报名已缴费确认参考人数之比)为1:3。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无法递减而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可到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还已缴的笔试考务费,或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可改报到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

  2.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上午8: 30—10:00,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上午10:30—12:00。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其中:

  (1)区人民医院临床护理岗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临床护理岗位主要为《护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其他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

  4.其他相关事项。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递减、招聘岗位取消、考生笔试成绩等事项,均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看。

  (二)面试

  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即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规定面试比例,则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计算的招聘指标=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整数);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无法递减(只有1人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的,考生各科笔试成绩不低于同类别招聘岗位中已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对应科目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在面试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若某招聘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60分,则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该面试组考官评出该考生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考生签字确认,次日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进行全面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考察时,考察组须全面查阅被考察人档案,重点审查高校学籍档案和考生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内容,着重核实档案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考察结束后,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组提供的考察资料和报考资格条件复查资料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察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拟聘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用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本《简章》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现场抽签确定考生选择聘用单位的先后顺序。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除《岗位一览表》规定在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外,卫生类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对应专业的执(职)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区内其他单位及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3-52232006(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3-85920123(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3-52218661,52218617(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咨询电话)

           023-85920105(开州区卫健委,报考区人民医院咨询电话)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岗位一览表

  2.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专业目录

  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