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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韶关市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人)

2020-07-02 17:28:14事业单位79 收藏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7月01日讯:为解决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紧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

  考考公务员网2020年07月01日讯:为解决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紧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以上人员,部分岗位面向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的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根据2015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4日上午9:00时至7月16日下午17:00时。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sydwzl.com/gdsgxfsyzp/(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请报考人员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注册个人信息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之前可更改报考职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新丰县户籍(生源地)是指本人为新丰县户籍或本人大学入学前是新丰县户籍的人员。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即2017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16日期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符合岗位要求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需在报名表的“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栏中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考核结果。

  7.“限在新丰县工作满一年及以上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指具有(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16日)在新丰县各镇及以下(不含县城、丰城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服务满一年但服务期未结束的“三支一扶”人员只需提供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针对本人实际工作单位是在镇村一级,但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及社保缴费单位是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除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外,还需提交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及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均需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考生需诚信报考,违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录到诚信档案”。工作证明模板详见附件6。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具体请考生多加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资格条件审查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及“面试+试教”两种形式进行。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

  综合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因受疫情影响,时间待定。请考生多加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待定。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请考生自行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2张(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及材料;

  5.“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承诺书。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选名单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报考“面试+试教”岗位的,符合资格审核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选名单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试教,面试、试教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报考“面试+试教”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综合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四)成绩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面试+试教”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报考“面试+试教”的,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按照专业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成绩仍然相同,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设置岗位组的报名人员按岗位组报考,拟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根据职位组中各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岗位,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需在我县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7扫描注册登记)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同时在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将填写好《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8,需签名)交给招聘工作人员。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十一、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应聘人员需按规定在2021年12月31前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2268392。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2257368),新丰县教育局(0751-2256005)。

  点击下载>>>

  2020年新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0年新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doc

  考生承诺书.doc

  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工作证明.doc

  “粤省事”粤康码使用手册.docx

  健康调查登记表.xls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丰县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