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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人)

2023-07-12 19:21:53事业单位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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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考公务员网2023年07月11日讯: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证书、户籍、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9时—7月21日中午12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4日9时—7月21日17时。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7月14日9时—7月22日中午12时。

  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以下简称“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结合材料和招聘岗位相适性,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并在钱塘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对通过初审且已缴费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退还报名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通过资格初审后,按时完成缴费确认,并在2023年7月22日中午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qtrl1234@126.com),经审核后退还报考费用。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7月30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内学历学位须经学信网核验,国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7月14日前。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3.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3年7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6.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8.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届时考生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不得入围面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实施前,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应提交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4.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见附件3)。

  5.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还需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

  6.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从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到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面试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均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等于或低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钱塘区政府门户网站、“宜业钱塘”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对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

  2.监督举报电话:0571-86878786。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doc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