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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云南省安宁市财政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1人)

2025-07-28 13:00:25事业单位192 收藏
  安宁市财政局现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安宁市财政局现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熟悉政府会计制度,能熟练运用财务及各类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档处理能力,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9年7月1日后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

  4.报名时属现役军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7.组织、参加、支持非法活动、非法组织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准备好个人相关报名材料前往安宁市宁湖大厦810室报名,联系电话:0871-68696353。

  (二)报名需上传资料

  请报名人员将《报名信息登记表》(内含: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个人征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银行自行打印近一年内的征信报告)和其他技能证书原件扫描件、报名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因个人材料不齐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起止时间

  2025年7月25日至7月30日,9:00-17:00。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结合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可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不足部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发布补录招聘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劳动合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考试

  1.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组织笔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名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及实操人员名单,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2.笔试内容:金融知识、政府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

  3.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沟通能力、职业素养及行业认知。

  4.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环节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有异议的5个自然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顺位递补,递补2次仍不合格的,该岗位作废。

  (四)公示及录用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名单在“安宁人社”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安宁市财政局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公开

  本次招聘工作不以培训、教材、报名、考试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相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如有其他渠道转载,请务必关注“安宁人社”公众号进行核实。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71-68683121。

  联系电话:

  曹老师 0871-68696353

  附件:

  1.《报名信息登记表》

  2.《个人报考承诺书》(需本人签名、按印,填写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安宁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4日

  原标题:安宁市财政局关于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wB5G9xnaIkwWfxdbxov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