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省事业单位面向新疆吐鲁番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空缺岗位)公告(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受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2025年湖南省部分市(州)事业单位面向新疆吐鲁番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此次计划对首轮招聘产生7个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有利于促进内地与边疆地区人才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不断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招聘计划
湖南省事业单位拟面向吐鲁番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新疆吐鲁番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2023、2024、2025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2月1日(含)后出生。
9.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专的岗位。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25年湖南省事业单位面向新疆吐鲁番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招聘单位认定。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通过投靠亲友等方式在2025年12月1日后将户籍迁入吐鲁番市或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后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吐鲁番市的外地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2日10:00--12月26日19:00。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职业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审查
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
(四)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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