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福建龙岩长汀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招聘5人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汀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林草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创新钻研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拥有本县常住户口,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以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职位要求
1.招聘人数:项目作业组技术岗5人。
2.岗位职责:主要从事伐区调查设计、营造林设计、使用林地的可行性报告编制、林木资产评估报告编制、林业规划编制等。
3.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男性(野外艰苦岗位),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野外森林调查工作。
(3)具有林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园林景观设计等相关专业者,或持有林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对在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从事相关林业业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熟悉林业调查规划、森林资源调查等相关业务知识,具备熟练开展林业项目业务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以及ArcGIS、AutoCAD、Photoshop等相关专业软件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竞争、择优”“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集体考核、体检、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微信公众号、长汀县林业局林长办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程序等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5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长汀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98号县林业局二楼)填写报名信息表。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对报名后达不到岗位数3:1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具体事项另行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后仍达不到岗位数3:1比例的,不再设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查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后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人员确定:根据个人报名信息,确定考试人选。
2.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职业素养等。
3.形式: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五)集体考核与体检
1.集体考核:对考试合格人员按1:2的比例进行集体考核,重点核查专业能力、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情况,集体考核结果按60%计入总成绩。
2.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劳务派遣人员上岗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集体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汀县劳务派遣微信公众号或长汀县林业局林长办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调查处理。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长汀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薪酬
试用期期间2000元/月,由中心支付;试用期满后且考核合格的,参照中心现有项目作业组人员按劳分配的薪酬分配机制执行,领取中心结算计件工资,工资收入与单位效益、业务收入、个人岗位角色及贡献等因素相关。
2.福利:参照现有聘用人员待遇。
(二)社会保险待遇
试用期满无异议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考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因通讯不畅导致错过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招聘名义收取费用,谨防诈骗。
3.本招聘方案由长汀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长汀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
2026年2月25日
原标题:2026年长汀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pZzgPuNurNU_CJc8_ITJw?scene=25#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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