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选聘新一批江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次阅读 事业单位 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江南区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江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5〕29号)要求,现就选聘新一批江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宪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行政法等方面的理论水平或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热爱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律教学、研究8年以上或从事立法、法制工作8年以上;律师应具有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如有涉外执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六)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七)无不适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情况。

  二、服务范围

  (一)为城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对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对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进行研究、论证;

  (四)对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共事件等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审查、签订等工作;

  (六)协助城区政府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

  (七)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

  (八)根据委托承担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

  (九)办理城区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时间

  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20日。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邮箱:jnqfzjs@163.com)和邮寄(收件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司法局305室)两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形式报名的,提供报名所需各类材料的电子版和原件扫描件。

  五、报名材料

  由本人填写《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选聘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审核

  由江南区司法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七、审定

  江南区司法局经审查核实,根据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报送江南区人民政府审定。

  联系人:何舒曼 咨询电话:4887937

  点击查看>>>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选聘新一批江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岗位表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选聘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原标题:关于选聘新一批江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yw/gggs/2026ngggs/t6568973.html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