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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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行政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并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三)工作细致谨慎、责任心强,能独立开展工作,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功底,能独立完成基本的工作总结、汇报等材料撰写。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3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同等条件下,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会计与审计类等专业优先;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或具有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政法系统、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有2年以上驾龄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配偶、子女皆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或配偶、子女两者之一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6.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3月19日(星期四)。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于3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择优通知,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应聘人员个人的相关情况。考核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兴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共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三、聘期

  试用期两个月,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梁丽青,联系电话:0771-3290030。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2026年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xxgk/fdzdgknr/rsxx/klzp/t6574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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