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拟于3月底或4月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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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6年3月6日的回复可知;“武威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拟于3月底或4月初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计划于5月上旬组织笔试。”详情入下截图:

  截图来源于:https://www.gswuwei.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30444&sysid=16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了解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信息, 甘肃为大家整理了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职位表下载历年(2020-2025) ,各位考生可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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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还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2025年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2024年-2018年武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汇总

  年份

  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原文

  2025年

  2025年4月11日

  2025年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628人公告

  2024年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647人公告

  2023年

  2023年4月27日

  2023年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788人公告

  2022年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762人公告

  2021年

  2021年4月7日

  2021年甘肃武威事业单位招聘664人公告

  2020年

  2020年6月17日

  2020年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1070人公告

  2019年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甘肃武威事业单位招聘1009人公告

  2018年

  2018年4月3日

  2018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1100人公告

  2025年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

  1.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和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专业划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执行)、《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函〔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规定的规范表述执行。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由应聘人员提供毕业院校相关证明或专业代码调整印证资料,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报市、县区人社部门审定。

  2.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仅限本县区民生项目人员报考。本次公开招聘所指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为2009年—2015年经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统一选拔到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旅游、社保、进村进社等岗位)工作的项目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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