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9 人,其中: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岗22 人
企业网格岗3 人
定向工作岗4 人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海南区 2026 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
一般岗位: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1985 年 3 月 13 日(不含)至 2008 年 3 月 13 日(含)期间出生)
定向工作岗:不受年龄限制
一般岗位须具备海南区本地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不含)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6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
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须同时具备其他资格条件):
① 海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三支一扶” 计划人员、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② 海南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配偶或子女(含子女的配偶)。
定向工作岗: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海南区社区从事专职工作且由海南区有关部门选聘的网格员。
(二)不得报考情形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涉及黑恶势力、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拘留的人员;
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现役军人;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网站:http://115.28.96.217:8003/zws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报名时间:2026 年 3 月 13 日 9:00 至 3 月 22 日 18:00,资格初审同步开展至 3 月 22 日 20:00。
报名要求:
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所填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报名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材料:
(1)《海南区 2026 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近期 2 寸白底免冠照片)
(2)《考试承诺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原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 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
(7)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如有)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证书原件(如有)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如有)
(10)社区专职工作相关证明原件(如有)
(11)非本地户籍的在编在岗人员配偶或子女报考,需提供对应工作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二)笔试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达到 3:1 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经研究后可调整或取消。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 100 分,考试时限 120 分钟,内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加分政策:
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 1.5 分
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 3 分
持有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 5 分
笔试成绩在 “北方海南”“北方海南社会工作” 微信公众号公示。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各环节出现缺额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三)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和岗位计划数 3:1 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比例的全部进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未按要求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审核不通过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笔试成绩占 4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在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五)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24 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视为放弃。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 “北方海南” 等微信公众号公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 3 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 12 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 5 年。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3-402203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3-3158037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02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附件:
《海南区 2026 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海南区 2026 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试承诺书》
海南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 年 3 月 12 日
原标题:29人!海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ZbaV48D4TEAJyfAVyF5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