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引才汇智”行动,加快推动区域人才集聚高地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有关精神,现将兰州新区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5个岗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5人,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兰州新区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24年、2025年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院校、专业和其他条件,且各学习阶段均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不受毕业院校限制,但须满足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进入相关院校或科研院所学习,且按规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三)不得参加人才引进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重大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引进的;
7.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8.兰州新区选招录用公示后取消资格、放弃、辞职、合同期内解聘等未满三年的;
9.定向生、委培生未履行定向就业或委培协议的;
10.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11.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2.现役军人;
1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凡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聘用岗位;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5日8:30至4月1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宣介、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登录兰州新区官方网站(//www.lzxq.gov.cn),仔细阅读引才公告,查询岗位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1.现场宣介。此次现场宣介引才在北京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进行。
2.线上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表》中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在2026年3月25日8:30至4月14日18:00登录线上报名系统(https://system.zhaokaocn.com:31429/examinee/lzxq)网站,进入“兰州新区事业单位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次只能选报1个岗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因无人报名等原因未完成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岗位,纳入2027年度《兰州新区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据此开展下一批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
(三)资格审查
1.线上初审。兰州新区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要件,在2026年3月25日8:30至2026年4月16日18∶00期间对线上报名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兰州新区事业单位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6年3月25日18:00至4月15日18:00期间,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于4月15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4月15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现场复审。通过线上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需提供相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①资格复审提交资料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复审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程序参加考试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或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③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试考核
1.笔试考核。对通过线下资格复审人数30人(含)以上的岗位设置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业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为5:1(笔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为笔试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考核的资格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
笔试考核的岗位、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公告。
2.面试考核。对通过线下资格复审30人以下岗位的报考人员和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小数位)确定名次,成绩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公告。
(五)成绩公示
面试考核结束后,在兰州新区官方网站公布面试考核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
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最终聘用人员以公示结果为准。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体检中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岗位,取消引进计划。体检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的下一名人员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组织部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查复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中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该引进计划。
(九)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兰州新区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
(十)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形,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享受各项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在兰州新区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一经聘用,3年内不得调离新区。
四、待遇政策
本次引进人才纳入兰州新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引才宣介行程安排
3月19日(星期四),北京理工大学
3月20日(星期五),清华大学
3月21日(星期六),北京大学
3月28日(星期六),武汉大学
4月10日(星期五),华南理工大学
以上活动时间地点以“兰新先锋”微信公众号活动预告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本次引才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于线下资格复审当日提交审核、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岗位需求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三)“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为准,专业须在2022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之列。对毕业院校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印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所列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的,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符合岗位需求即可报考。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聘人员应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
(六)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州新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兰州新区组织部0931-825938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附件:1.兰州新区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2.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兰州新区组织部
2026年3月18日
原标题:兰州新区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zxq.gov.cn/system/2026/03/18/0313396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