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连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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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现开展高层次人才(包括博士人才)招聘工作,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通道、充足的科研自主权、开放的学术氛围以及对接产业前沿的实践平台。

  热忱欢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襄事业发展!

  1.学科: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管理学、文学、教育学、农学、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智能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医学(基础医学类、护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临床和中药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等学科,专业不限;

  2.具有以上学科背景的博士人才;

  3.符合以上学科背景的高职称学术研究团队;

  4.具有国家或省级(直辖市)各类人才称号的高水平人才;

  5.具有一定行业(领域)影响力和科研成果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资格条件

  博士人才(国内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并获得博士学位、海外博士学历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及学术团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达到学校相关学科的岗位要求和标准;同时符合国家、辽宁省及大连市人才要求标准。

  3.其他条件

  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或工作;具有企业、研究院所、博士后研究经历;科研能力突出,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国家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过有较好影响的学术著作;教学能力突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

  三、岗位待遇

  1.博士人才的待遇按照《大连艺术学院加强博士层次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实行年薪制,并配套住房补贴和首聘期科研启动经费;凡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及学术团队的待遇,根据实际业绩情况实行“一人一策”的薪资,具体面议。

  2.引进的全职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评优获奖等方面,根据个人表现情况优先推荐。

  3.学校为引进的全职博士人才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健康体检、单间周转宿舍使用(符合要求可申请公寓)、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协助解决子女入学等。

  4.满足条件的,可享受学校与地方政策叠加的优厚人才引进待遇,详见大连人才网(https://www.dl-rc.com/)。

  四、引进程序

  1.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学校将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确认和联网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部流程,任何环节若发现材料存在伪造、虚假不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之处,我校将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综合考核。

  学校组成专家组,对应聘者的教学技能、学术水平等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3.学校审定。

  学校人才领导工作小组进行复议,确定拟引进人选、层次及待遇等问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4.签订合同。

  拟引进人才在学校指定体检机构体检合格后,学校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应聘者登录大连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dac.edu.cn)(唯一官方网站)的人才招聘栏目,在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二)报名上传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专业技术职务,同时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人才及荣誉称号、代表性成果和个人诚信承诺书等。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411-39256161

  招聘邮箱:hr@dac.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同汇路19号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若来校考察,请提前与人事处沟通,预约来校。

  七、其他

  招聘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连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Txqj9cqQKHfcNupv7XX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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