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屠宰检疫工作,保障肉食品安全供给,结合我县实际,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10名。
三、工作内容和地点
工作内容:协助开展屠宰检疫工作。
工作地点:田园镇、湾甸乡的屠宰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昌宁县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体能素质,有从事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或专科学历专业需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有从事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相当层次学历。
5.男女不限,能接受夜间作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协检员工作情形的。
5.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和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田园镇关庙社区右甸南路48号)。
3. 报名材料:
(1)《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协检员招聘报名表》1份(现场领取或在文末扫码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动物防疫、动物检疫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本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岗位适配度及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认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情况排查,对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聘用方式
合同期1年,每年一聘,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继续聘用。
六、薪酬及其他待遇
工资标准4000元每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基本养老、工伤等保险部分),按2班进行轮班休息。可提供食宿保障,行李自带、餐费自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错过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公告由昌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5-7139958,13577505278(业务联系电话)
联系人:褚老师
附件: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协检员招聘报名表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日
原标题: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聘协检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7dPw_uphTlryQFR85Io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