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实际需求,充实工作队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3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减排等工作。
2.协助处理日常办公事务,如文件整理、会议准备、信息传达等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记录,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参加过危害国家安全等不良活动。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过2年以上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4月13日18:00报名截止。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6)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址: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四楼人事科(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27号)。联系人:庞彩英,联系电话:0972-8665711。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沟通表达与岗位匹配度。
面试时间为2026年4月18日9:00,地点在海东市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27号)。
(四)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海东市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招聘相关信息。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由海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72-8665711。
附:1.《海东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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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东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YQ54Eva1EJmZEVthWOF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