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伊人社函 [2024] 612 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相关就业见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期间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般为 3-12 月,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二)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每月 1910.00 元),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二、报名咨询
(一)报名条件: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16-24 周岁失业青年。
(二)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 2 寸蓝底照片两张,1 寸蓝底照片。
(三)报名地址:伊美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324 室
(四)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任丹 0458-3607995原标题:2026年伊美区关于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0B90iX1tvRGjld7YU6to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