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8〕54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政府购买事务性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民发﹝2025﹞66号)文件精神,现就公开招聘互助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互助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40名,用于后期补充空缺岗位入职。所有聘用人员均从事基层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岗位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3. 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本人无违纪违法和不良诚信记录;
4. 热爱基层工作,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本人自愿从事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6.报名要求:
(1)具有互助县户籍并在互助县域内居住
(2)全日制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学籍证明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2008年5月31日至198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7.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具备基本的办公软件使用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龄、学历存疑尚未查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线上报名。
(二)报名及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5日起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 2026年4月30日开始,9:00—17:00。若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9比例,将立即停止报名(以现场报名登记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互助县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文体楼
(四)联系人及电话:张成德13897682221
(五)报名材料及费用: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50元。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如有),近期小二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2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报名登记表1份。应聘人员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同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理由并退回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对弄虚作假、干扰招聘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互助县民政局、互助县福康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招录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政策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招录总成绩的40%,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沟通表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岗位适配度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核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前40名列为初选人员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政审环节资格。空缺岗位需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对考生本人的思想、品德、作风、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进行全面政审考察。对曾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等违纪违法行为,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记录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名。
六、公示和录用
(一)初选人员确定: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40名初选人员。
(二)公示:初选人员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反映或向民政局监督电话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证据。
(三)录用:初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列入我中心人才库,若出现空缺岗位需替补上岗,按照公示的成绩名次顺序通知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本人自愿续聘且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与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民政事务性工作。聘用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青海省相关规定及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执行,上岗后按规定缴纳五险。
八、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的体检、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二)本公告由互助县福康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可咨询中心办公室。
(三)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接收招聘相关通知,责任自负。
(四)招聘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调整招聘流程,将另行通知。
注:报名表点击下载并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xlsx
互助县民政局 互助县福康养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互助县民政局 0972-8322132
原标题:互助县公开招聘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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