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组通〔2023〕60号)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东部新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成都东部新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书记:连续担任成都东部新区村党组织书记满两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成都东部新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以上可认定为一届);
2.原则上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应当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5.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6.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
7.考核招聘时为成都东部新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8.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围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成都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过一般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5.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5月11日(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应聘人员任职所在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镇(街道)根据考核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向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择优推荐,填报《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
2.资格复审: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汇总后,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报成都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合格的在《报名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面试通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通知各应聘人员面试相关事宜。
五、考核
采用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和考核考察结合的方式。
1.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党群工作部、社会工作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乡村振兴、“微网实格”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2.考核考察:考核考察总分100分,采取考察谈话、走访座谈、民主评议、实地调查、奖惩情况评分等方式进行。由党群工作部、社会工作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重大斗争考验中的表现开展考核考察,并进行量化打分。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3.确定排序:根据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的综合成绩确定人选排序。综合成绩=面试考核成绩×50%+考核考察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考察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以划定综合成绩分数线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步程序。
4.确定人选: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党群工作部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成都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委员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六、体检
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依照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人员由党群工作部组织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党群工作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党群工作部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党群工作部在其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等一定范围内面向群众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其经历、工作业绩和学历等情况,可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聘用相应等级的管理岗位,但拟聘岗位等级不得超过本单位设置的最高等级。
(三)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组织选派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继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和干监处:028-86360119。
举报监督电话:028-12333。
附件:1. 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岗位表
2. 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报名登记表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6年4月28日
原标题: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s://dbxq.chengdu.gov.cn/dbxq/c140646/2026-04/28/content_32e0683846db412dabd38f89b3f37172.shtml